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宁夏局**处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拟邀请投标单位征集公告
【信息时间:2025-05-29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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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公告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宁夏局**处工程项目
施工总承包拟邀请投标单位征集公告
1.征集条件
本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宁夏局某处,建设资金来源为全额国家财政资金,征集人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宁夏局某处。项目已具备征集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单位进行公开征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若干仓库,新建辅助生产设施,配套新建及改造硬化地面、道路、围墙、排水沟、护坡等总图工程等,配套升级改造安防及信息管理系统,铁路专用线改扩建等。
2.3 ☑本次征集项目工程建安费:约1亿余元(以上级批复为准)
2.4 征集范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宁夏局项目**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中所列全部内容。
2.5 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至保修期结束。
3.参与征集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征集要求参与征集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征集活动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征集活动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参与征集人为委托代理人2024年03月至2025年03月缴纳的社保证明。
3.1.2 申请人需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申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3.1.3 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4 财务要求:提供近 3 年或成立至今(公司成立不足 3 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要求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3.1.5 在征集、邀标与合同签订前,信誉要求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全国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3)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最近三年(按征集截止时间推算)没有发生重大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
(5)最近三年(按征集截止时间推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参与征集人须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3.1.6 本次征集要求参与征集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征集截止日前6年,指参与征集人在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时间为准)承接过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投标人承接过建安工程费1.1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的施工业绩。
注:①参与征集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满足本项目类似业绩要求;
②参与征集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官方网站的中标公示截图(若不能提供中标公示截图,则需提供发票复印件)。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要求的各项指标或需对项目情况作进一步说明的,须提交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行政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业主证明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业主证明须含业主联系人,联系人职务和联系人电话)。
3.1.6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为参与征集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国国籍,未获得国外永久居留权或长期居留许可。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2)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征集截止日前6年,指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的1个类似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业绩。类似项目指:项目负责人负责过建安工程费1.1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的施工业绩。
注:①参与征集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满足本项目类似业绩要求;
②参与征集人投标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官方网站的中标公示截图(若不能提供中标公示截图,则需提供发票复印件)。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要求的各项指标、人员姓名职务信息的或需对项目情况作进一步说明的,须提交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行政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业主证明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业主证明须含业主联系人,联系人职务和联系人电话)。
③参与征集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注册执业证、职称证、身份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2022年03月至2025年03月证明材料。
3.1.7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人员不可兼任):
(1)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
中国国籍,未获得国外永久居留权或长期居留许可,为参与征集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含以上级)职称和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职称证
(2)土建施工员:2人
中国国籍,未获得国外永久居留权或长期居留许可,为投参与征集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证。
(3)专职安全员:2人
中国国籍,未获得国外永久居留权或长期居留许可,为投参与征集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资格证C证(C2土建类)。
(4)质量员:2人
中国国籍,未获得国外永久居留权或长期居留许可,为投参与征集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证书。
(5)资料员:1人
中国国籍,未获得国外永久居留权或长期居留许可,为投参与征集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资料员证。
参与征集人须提供拟派人员有效的注册执业证、职称证、身份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2024年03月至2025年03月证明材料。
3.1.8 参与征集人还应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需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1.9 保密要求。参与征集人应具备完善的保密管理制度,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具备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的场所、设施、设备等条件,需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1.10 廉洁要求。为加强本项目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双方的行为,不得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发生,投标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投标人须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某处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若存在以利益围猎发包人相关人员的行为,则实行廉政一票否决制,发包人有权单方取消投标人资格,并不予向投标人支付任何费用,同时将投标人的违纪违法事实及相关证据报送至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或其他有权监管机构,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列入本系统信用黑名单。发包人须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某处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相关人员不得接受或主动向投标人索贿、吃拿卡要等,若存在违纪违法行为,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人可向发包人上级单位及有关部门举报。需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1.11 投标单位须对禁止挂靠行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如发现挂靠行为,取消参与征集的资格,依法追究其责任。
3.2 本次征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征集文件的递交
4.1 征集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征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13日15时00分,地点为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5楼,pdf格式一份(可发邮箱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及手机号),纸质一份(胶装可邮寄)。
4.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征集文件,征集人将予以拒收。
4.3审查。申请人应该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格,征集人将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查的权利,对申请人弄虚作假,没有或缺少提供业绩佐证材料的申请人其资格将被取消,并将其弄虚作假的行为通报相关监督部门。本次征集由征集人及其代理机构成立审查委员会,审查委员会通过详细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公平公正的评比,确定拟投标邀请人。所有申请人均有作为投标邀请人和未作为投标邀请人的情形,招标人不对未作为投标邀请人的情形解释原因。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征集公告同时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平台上发布。
6.联系方式
征集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宁夏局某处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方式:13723358377
邮箱:1226294880@qq.com
代理机构: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银川IBI育成中心2期9号楼5层505
联系人:刘宇翔
联系方式:18295699935
邮箱:1226294880@qq.com
2025年5月29日
附件: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宁夏局某处项目施工总承包征集申请文件格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