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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隆德县2025年观庄乡倪套村、陈靳乡何槐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5-03-27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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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GY)000380

项目编号: D6404-20250327000006

项目名称: 隆德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隆德县2025年观庄乡倪套村、陈靳乡何槐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政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691200.00

最高限价(如有): 6912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隆德县2025年观庄乡倪套村、陈靳乡何槐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政府采购项目一标段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 1 详见招标文件 371880
隆德县2025年观庄乡倪套村、陈靳乡何槐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政府采购项目二标段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 1 详见招标文件 319320
数量合计: 2 预算合计: 6912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或按采购人要求供货和提供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要求,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与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 5.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详见招标文件中 20.6 条)。 6.按照财库〔2022〕35 号《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办库〔2023〕52 号《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文件执行。 7.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 号)要求,采购人优先采购创新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均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资格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关于2024年全区肥料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中质量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汇总表中的企业及产品。(投标供应商自行打印文件放入电子版投标文件) 注:第(4)条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3-27 23:59:59 至 2025-04-08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4-17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为了确保供应及时,每个供应商可参与多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2.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同时发布。 3.其他事宜: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远程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投标供应商使用 CA 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 CA 锁须为同一个 CA 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 30 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 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6891120、4009980000 获得帮助。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隆德县县城人民路
       联系方式: 0954-60159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固原市原州区新天地商业中心二期7-104
       联系方式: 18152537762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李福林
       电话: 0954-6015984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余文琴
       电话: 18152537762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5-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