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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宁文化交流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5-07-17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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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宁文化交流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宁文化交流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同发改审发【2025】1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同心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建设资金来自同心县2025年闽宁协作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同心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华逸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建筑工程和配套设施工程,其中建筑工程包括主题装置,闽宁文化耐侯钢文化地刻,“闽宁里”夜市售卖屋,“闽宁里”文创商户,石榴籽装置,民族团结文化阵地闽宁文化故事图框,恐龙化石骨架;新建塑胶场地,防腐木平台;同心圆构架,农产品展示装置,水车,文创舞台背景,其他设施(地面灯带、灯光设施、灯箱标识及标识导视牌,垃圾桶,夜市休闲座椅及二十四节气坐凳);拆除维修花岗岩广场等。配套设施工程包括安装室外配电柜;铺设电缆;小型电缆手孔井(强电)等。

2.2建设地点:同心县城

2.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闽宁文化交流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包含方案深化(包含效果图深化、艺术品和艺术装置等专项深化)、施工图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施工、调试、验收配合和交付等工作的全面开展。(最终工程量以甲方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2.4计划工期:工期7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50个日历天。

2.5标段划分:(如有)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17日08时30分至2025年07月24日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0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同心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953-8022558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同心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华逸工程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同心县长征东街 26 号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易大紫

   荆花商务中心E座公寓1409号

邮 编:751300                       邮 编:750001

联 系 人:李自成                    联 系 人:李刚

电 话:15709635673                  电 话:1336951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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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