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三河镇闽宁协作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项目(二期)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5-06-24 18:20】
【我要打印】
海原县三河镇闽宁协作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项目(二期)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三河镇闽宁协作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项目(二期)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海原县三河镇闽宁协作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项目(二期)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海发改发[2025〕1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三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闽宁协作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海原县三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中程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一)废旧设施大棚改造工程:对剩余29栋废旧设施大棚改造维修为普通种植大棚,大棚宽度为10.08~10.52米,长度为51.94~109.04米,总占地面积为24203.77平方米,并配置29套水肥一体机设备。
(二)已建大棚提升改造工程:1、对2023年已维修建成的51栋大棚进行提升改造,具体改造内容如下:(1)对13栋种植大棚外墙砌筑120厚多孔砖墙,大棚前侧铺设0.5宽面包砖、配套混凝土道牙,并配置给水系统、水肥一体机设备及低压配电、照明系统,大棚宽度10.08-10.52米,长度51.94~109.04米,总占地面积8358.47平方米。(2)对32栋种植大棚配置给水系统、水肥一体机设备及低压配电、照明系统,大棚宽度10.52~11.72米,长度51.94~ 109.04米,总占地面积24153.83平方米。(3)对6栋种植大棚配置给水系统、低压配电及照明系统。大棚宽度10.52米,长度77.34~146.58米,总占地面积6448.71 平方米。(4)耳房改造:对13栋种植大棚的耳房墙面、地面、屋面等进行改造并更换门窗,耳房长度2.5米,宽度2.5米,高度3.0米,建筑面积6.25平方米,门高1.8米,宽0.8米,窗高0.8米,宽0.6米。2、棚门更换:将园区43栋已维修建成的种植大棚入口棚门更换为不锈钢铁艺门,棚门宽度1.0米,高度2.0米。
(三)室外配套附属工程:1、入口通道硬化:对园区114栋大棚入口通道铺设面包砖,通道宽0.9-1.5米。2、新建农业设施用房一座,长度4.2米,宽度3.54米,建筑高度3.35米,建筑面积16.13平方米,结构形式为砖混结构。3、室外工程:室外给水管网改造及室外低压配电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清单及设计图纸。
2.2建设地点:海原县三河镇。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规定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2个标段。
海原县三河镇闽宁协作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项目(二期)一标段:(一)废旧设施大棚改造工程:对剩余29栋废旧设施大棚改造维修为普通种植大棚,大棚宽度为 10.08~10.52米,长度为51.94~109.04米,总占地面积为 24203.77平方米,并配置29套水肥一体机设备。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海原县三河镇闽宁协作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项目(二期)二标段:(一)已建大棚提升改造工程:1、对 2023 年已维修建成的51栋大棚进行提升改造,具体改造内容如下:(1)对13栋种植大棚外墙砌筑120厚多孔砖墙,大棚前侧铺设0.5宽面包砖、配套混凝土道牙,并配置给水系统、水肥一体机设备及低压配电、照明系统,大棚宽度10.08-10.52米,长度 51.94~109.04 米,总占地面积8358.47 平方米。(2)对32栋种植大棚配置给水系统、水肥一体机设备及低压配电、照明系统,大棚宽度10.52~11.72米,长度51.94~109.04米,总占地面积24153.83平方米。(3)对6栋种植大棚配置给水系统、低压配电及照明系统。大棚宽度 10.52米,长度 77.34~146.58 米,总占地面积 6448.71平方米。(4)耳房改造:对13栋种植大棚的耳房墙面、地面、屋面等进行改造并更换门窗,耳房长度 2.5 米,宽度 2.5 米,高度3.0米,建筑面积6.25平方米,门高1.8米,宽0.8米,窗高 0.8米,宽 0.6 米。2、棚门更换:将园区43栋已维修建成的种植大棚入口棚门更换为不锈钢铁艺门,棚门宽度1.0米,高度 2.0米。(三)室外配套附属工程:1、入口通道硬化:对园区114栋大棚入口通道铺设面包砖,通道宽 0.9-1.5 米。2、新建农业设施用房一座,长度 4.2 米,宽度 3.54 米,建筑高度 3.35 米,建筑面积16.13平方米,结构形式为砖混结构。3、室外工程:室外给水管网改造及室外低压配电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若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段中排名第一,则按所投标段顺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标段则顺延至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24日00时00分至2025年7月0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1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开评标模式”,即在网上开标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须在开标时前一小时内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二期“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签到,否则视为弃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答疑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7.投诉举报电话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海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955-4015325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三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海原县三河镇
邮 编:755220
联系人:牛国堂
电 话:13739546306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中程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建发大阅城中街创意大厦906室
邮 编:750000
联系人:程飞、杨浩、詹慧
电 话:0951-5989955、18161591595、15109520670
传 真:/
电子邮件:zcxgcgl@163.Com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