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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5-06-23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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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改造项目施工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武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改造项目已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灵武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灵发改发【2024】192号文件)、关于调整灵武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改造项目建设内容及概算的批复(灵发改发【2025】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武市卫生健康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灵武市卫生健康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弘德易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总用地面积为7088.63平方米(约10.63亩),总建筑面积为6260.76平方米,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为6033平方米,附属用房建筑面积为227.76平方米。

2.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灵武市健康路北侧,保健巷东侧,柳树巷南侧,育才街西侧,原灵武市中医医院院内。

2.3计划工期:283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工程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的企业及建造师、建筑师、监理工程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3凡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4依据宁建(建)发【2019】29号文件规定,各投标单位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单位近一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23日至2025 年6月30日 23 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15日09 时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灵武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7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951-4021306。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武市卫生健康局

地址:灵武市灵州大道

联系人:陈丽娟

电话:0951-4025322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弘德易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B座25层

人:杨艳

联系电话:0951-5966107  17395156099

2025 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