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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民族大学土木工程实验楼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5-06-19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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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民族大学土木工程实验楼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方民族大学土木工程实验楼项目已由国家民委关于北方民族大学木工程实验楼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的批复民委发2025】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方民族大学,建设资金来自校内预算。招标人为北方民族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恒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北方民族大学土木工程实验楼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2003.3平方米,地上五层,地下一层。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

2.2建设地点:北方民族大学校内

2.3计划工期520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19 00:00至2025年0626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注:1)请各投标人在登记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710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北方民族大学官网上发布。

7.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951-6198535。

8.联系方式

  人:北方民族大学            

   址: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北街204号                         

   编:750000                  

 人:苏毅                    

   0951-2066523

代理机构:宁夏恒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阅海商务中心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7楼

   编:750000

 人:魏恒、常慧、马晓萍

  话:0951-3938377

宁夏恒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