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基地防洪沟道综合治理项目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信息时间:2025-06-17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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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东基地防洪沟道综合治理项目已由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自然资源局以关于宁东基地防洪沟道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宁东自然资发〔2025〕8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由国债资金和管委会财政资金统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建设和交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2.2建设规模:大河子沟防洪工程,包含大河子沟砌护治理工程、煤矸石清运工程、建筑物工程,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169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大河子沟防洪工程,包含大河子沟砌护治理工程、煤矸石清运工程、建筑物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由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24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3其它: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二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报名前须办理或更新CA锁及电子签章(含公章及法人章)。CA锁业务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办理自行操作咨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
6.2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2%。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宁东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联系电话:0951-5918378。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建设和交通局
地址:宁东企业总部大楼
联系人:孙韶阳
联系电话:0951-5918303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弘德易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B座25层
邮编:750001
联系人:丁婧
电话:0951-5966107、17395172287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