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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乐镇庙庙湖村通风保鲜库建设项目

【信息时间:2025-05-13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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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乐镇庙庙湖村通风保鲜库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陶乐镇庙庙湖村通风保鲜库建设项目已由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平审管批字【20256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罗县陶乐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庙庙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平罗县陶乐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众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主要新建门式钢架结构通风保鲜库1座,建筑面积2100,其中:内库(保鲜区)面积1088,通道面积1012,配套建设室内给排水、电气、设备等工程;室外敷设消防给水管网700m、供电(含高压及低压电缆)线100m,安装500KVA1座,新建消火栓井3座,配套灭火器20个,室外混凝土硬1000,场地平整(含外运及回填)3600㎡。

2.2建设地点:平罗县陶乐镇庙庙湖村

2.3计划工期:17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个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上(含级)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4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50513210020250520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0603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罗县陶乐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众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平罗县陶乐镇                          址:平罗县工业园区创客大厦3楼315室

编:753400             编:753400

联系人:李银洲             联系人:刘秋梅

 话:0952-8011132         话:17795222901

  真:/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

 2025年0513

8.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952-3816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