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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308线白马至新堡段公路工程施工第1、2标段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5-03-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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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308线白马至新堡段公路工程施工1、2标段招标公告

1. 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308线白马至新堡段公路工程施工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省道308线白马至新堡段公路工程施工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2024〕213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省道308线白马至新堡段公路工程施工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宁交函〔2025〕2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财政安排的普通公路建设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省道308线白马至新堡段公路工程施工

2.2 工程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宁县境内

2.3 工程概况:本项目为普通省道改建工程,对省道308线K141+160-K141+660段和K142+510-K170+058段共计28.049公里路段利用既有道路进行路基加宽,对K141+660-K142+510段长度0.850公里路段改线新建,路线全长28.899公里。本项目按照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全线采用改性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12米(过白马、鸣沙、恩和街道段维持现有宽度12~14.5米),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新建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工程,桥梁8座,涵洞144道,平面交叉91处,设置完善的交通安全设施和智能感知系统等。

2.4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设计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 计划工期:第1、2标段工期均为730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6 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根据工程特点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和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1标段:K141+160~K155+700段,路线全长14.541公里。主要工程内容为项目设计图纸所设计的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等内容,包含路基填方564m³,路基挖方47812m³,中桥256.12m/4座(2-16米混凝土空心板,3-16米、4-16米混凝土矮T梁,3-30米混凝土T梁),涵洞76道,路面166579㎡,白马、鸣沙镇雨污水管道工程以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及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标段:K155+700~K170+058段,路线全长14.358公里。主要工程内容为项目设计图纸所设计的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等内容,包含路基填方17384m³,路基挖方30843m³,中桥101.04m/2座(3-13米混凝土矮T梁、4-13米混凝土空心板),小桥54.50m/2座(1-16米、2-13米混凝土矮T梁),涵洞68道,路面166355㎡,恩和镇雨污水管道工程;恩和道班改造硬化室外场地1326平方米,改造外立面500平方米,更换门23扇、窗户33扇,重铺室内地面307平方米,重新粉刷室内墙面888平方米,改造屋面188平方米,对室内外给排水、电气照明、采暖通风系统等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新建室外楼梯1处。以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及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注:以上工程量确切数量及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设计文件。

2.7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格条件

1标段

1.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标段

1.非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资质: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2.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所有数量不得超过2家;

2)牵头人:①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②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联合体成员:①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②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4)只允许1个联合体牵头人和1个成员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单位只允许承担本项目房建工程任务;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均被拒绝;

6)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财务能力

1标段

投标人提供近3年(2021年至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提供的每一年度财务报表中年末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不小于1。

2标段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近3年(2021年至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提供的每一年度财务报表中年末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不小于1。

企业业绩

1标段

投标人近5年(自2020年3月18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三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项目。

2标段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近5年(自2020年3月18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三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项目。

主要人员

1标段

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专业)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近5年(2020年3月1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项目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三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项目经理职务(或2个项目副经理职务)

项目总工: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近5年(2020年3月1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项目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三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项目总工职务(或2个项目副总工职务)。

2标段

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专业)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近5年(2020年3月1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项目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三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项目经理职务(或2个项目副经理职务)

项目总工(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近5年(2020年3月1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项目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三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项目总工职务(或2个项目副总工职务)

3.2 本次招标1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2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2标段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数量不得超过2家;(2)牵头人:①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②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联合体成员:①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②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4)只允许1个联合体牵头人和1个成员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单位只允许承担本项目房建工程任务;(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均被拒绝;(6)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的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宁夏回族自治区、各省市自治区及市县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从业单位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中被评为D级;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段。如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所投标段数量大于等于2,开标时只保留文件递交时间最早的标段,对其他标段递交的文件予以退回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相关事宜。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办理”相关信息,相关费用请自理。

4.2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即日起至 2025年325 23:59(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登记(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交易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4009980000、0951-6891120。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对相应标段进行网上登记,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以联合体投标的,需要填报所有联合体成员信息且经全体成员使用CA数字证书确认后,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登记与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事项。

4.3 投标人成功登记后,应于投标确认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在交易平台上自行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期间请勿拔除CA锁。投标确认截止后网上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4 投标人成功登记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410 09:00,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5.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必须是同一把锁)登录网上“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解密开标,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使用CA锁登录网上“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签到。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密开 标。

5.4 逾期未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的、或未按规定加密投标文件的、或未成功签到的、或未按规定参与解密开标的、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解密未成功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其中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为同步转载。

7. 联系方式

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A区7号楼11层

邮政编码:750011

邮政编码:750001

人:赵先生

  人:李先生

   话:0951-6076538

    话:0951-5681380



行政监督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话:0951-6076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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